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的几种情形,一次说清,别再搞混淆了!

顾问单位HR今天问我想让一个员工走,要不要提前通知,解释过很多次,今天再解释一次。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需要提前通知的几种情形:

员工提离职:

1、员工试用期提出解除合同,提前三日通知单位。

2、员工转正以后提出解除合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均没有附加条件,提前通知后即可解除。

如果没提前通知会怎么样呢?一般不会怎么样?除非为了招你,公司花了大本钱,有大损失,那有可能会索赔,否则。这年头,公司也许在等你自己走人。

单位提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除了这一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之外,其他情况都不用提前30天通知。另外,如果单位愿意多付一个月工资,就不要提前通知,直接让走人即可。

提醒:

1、员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开人,不需要提前通知。

2、员工违反公司制度,单位要开除,不需要提前通知。

3、协商一致解除,不需要提前通知,只要协商好了,协商说什么离职就什么时候离职,怎么协商好的怎么来就可以了。

明白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的几种情形,一次说清,别再搞混淆了!的一些要点,希望可以给你的生活带来些许便利,如果想要了解其他内容,欢迎点击集么律网的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