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耿弘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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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弘简介

耿弘简介
耿弘,一个在中国社会与学术界均留下深刻印记的名字。他出生于1959年10月,河南滑县人,是一位在职研究生学历的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云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却因滥用职权与受贿而走入歧途,成为反面教材。然而,在学术界,另一位名为耿弘的教授则在产业组织与公司战略管理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
职业生涯概览
耿弘的早期职业生涯始于地质矿产领域。1982年3月,他从见习生做起,在云南省地质矿产局第一水文地质大队地下水监测站,历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副站长等职。这段经历为他日后的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988年起,耿弘开始在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任职,历任站长、总支书记、总工程师、地质环境处处长、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矿产资源储量处处长等职。在这些岗位上,他积累了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
2009年11月,耿弘被任命为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云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然而,权力的提升并未能让他保持清醒与自律。在任期间,他涉嫌滥用职权与受贿,最终因此身败名裂。
滥用职权与受贿案
耿弘的滥用职权行为主要发生在文山某钨业集团公司采矿权转让过程中。他明知转让申请不符合国务院及国土资源部的相关规定,仍违规会签“同意”意见,导致该钨矿采矿权得以转让,而采矿权价款至今未收取,造成国家财产损失达4158.81万元。
在担任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处处长、云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等职务期间,耿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了有业务往来的多人送的财物,共计现金人民币90万元、现金美元5万元、价值人民币12.95万元的名牌手表一块、价值人民币3万元的玉石平安扣一个。这些财物的收受,无疑为行贿人在获得订立合同和办理相关业务等方面谋取了利益。
2015年5月28日,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耿弘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同年7月24日,红河州中院宣判,耿弘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总和刑期有期徒刑十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这一判决,不仅是对耿弘个人行为的惩罚,更是对广大公职人员的一次警示。
学术背景与成就
与政治人物耿弘不同,学术界的耿弘拥有南京大学商学院企业管理博士学位,东南大学产业组织研究中心博士后学位以及上海师范大学法商学院政治学硕士学位。这样的学术背景,为他在产业组织与公司战略管理等领域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耿弘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管学院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期间,取得了显著的科研成果。他曾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专著5部,并主持和参与多项省级及科研项目。此外,他还曾获得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三等奖各一项以及校青年科研二等奖、校科研二等奖各一项。
除了学术研究外,耿弘还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他曾在制药、输变电、包装材料等行业的集团公司(含上市公司)工作,历任董事长高级秘书、助理、总裁助理等职,负责战略规划、资本运作、投资管理等工作。此外,他还为多家公司和政府提供咨询和培训服务,涉及公司战略规划、薪酬设计、绩效管理等多个领域。
教学与研究领域
作为博士生导师和MBA导师,耿弘的教学方向涵盖了卓越领导力训练、中高层经理管理技能与领导力提升训练、员工职业理念塑造与职业能力提升训练等多个方面。他的教学风格严谨而生动,深受学生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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