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的辩护要点 (一)

职务侵占罪的辩护要点

最佳答案职务侵占罪的辩护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体资格的辩护 确认主体身份:强调严格界定公司、企业等单位的属性,特别是针对一人公司、非法人企业的特殊性进行辩护,以及审查非国有单位工作人员是否具备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资格。 劳动关系的审查:区分劳动关系与非劳动关系人员,如挂靠、承包关系等,强调真实劳动关系的必要性,以质疑被告人是否具备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身份。

二、犯罪客体的辩护 财物归属的界定:针对特定案例,质疑工程款的归属问题,强调被侵占的财物并非本单位所有,从而否定职务侵占罪的成立。 财物性质的认定:对股权、财产性利益等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进行质疑,引用相关司法解释或法律依据来支持辩护观点。

三、利用职务便利的辩护 明确职务便利的含义:区分职务侵占罪中的“职务便利”与贪污罪等其他罪名的区别,强调对单位财物的控制、支配权是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关键要素。 劳务活动与职务的关联:针对从事劳务活动的人员,质疑其是否因职务便利而构成职务侵占罪,强调行为人的行为是否超出了其职务范围。

在辩护过程中,律师会结合具体案例和法律规定,针对上述争议点提出有针对性的证据和法律依据,以争取无罪或罪轻的结果。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不起诉及无罪辩护思路(上) (二)

最佳答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主体要件:

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且这些人员不得为国家工作人员,具体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职员。

主观要件:

直接故意:行为人意图非法占有单位财物,无需实际取得或行使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只要有此意图并利用职务便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即可构成。

客体要件:

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所有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所有权,对象为单位财物,这些财物可以是动产、不动产,甚至包括债权等。

客观要件: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物:此行为必须基于职务或业务,不包括合法持有后转为己有。行为方式多样,如侵吞、窃取、骗取等。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不起诉及无罪辩护思路:

不起诉思路:

证据不足不起诉:如果检察机关认为职务侵占罪的证据不足,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辩护律师应仔细审查证据,找出证据瑕疵或矛盾点,争取检察机关认定证据不足。情节显著轻微不起诉:如果职务侵占罪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且行为人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可以争取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辩护律师应着重强调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低以及积极改正等情节。

无罪辩护思路:

主体不适格:辩护律师可以主张行为人并非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如行为人系国家工作人员或并未利用职务便利等,从而否定职务侵占罪的成立。主观故意缺失:辩护律师可以主张行为人并无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故意,而是基于误解、疏忽或其他原因而行为,从而否定职务侵占罪的主观要件。

请注意,仅为职务侵占罪不起诉及无罪辩护思路的一部分,具体辩护策略应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制定。

职务侵占罪辩护要点是怎样的 (三)

最佳答案职务侵占罪的辩护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犯罪主体资格:

要点:辩护人可以针对被告人是否具备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资格进行无罪或罪轻辩护。即需要确认被告人是否属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并具备利用职务便利的条件。

主观故意:

要点:主观方面是否具有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故意是辩护的关键。辩护人需分析被告人的行为动机、目的及心理状态,以证明其并无非法占有的故意,或故意程度较轻。

侵害对象:

要点:需确认被告人所侵害的是否为本单位的财物。若被告人所占有的财物并非本单位所有,或存在其他合法占有理由,则可据此进行无罪或罪轻辩护。

利用职务便利:

要点:辩护人应分析被告人是否确实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进行侵占。若被告人的行为并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其行为与职务无直接关联,则可提出无罪或罪轻辩护。

实施侵占行为:

要点:需确认被告人是否确实实施了侵占行为。辩护人需仔细审查案件证据,以证明被告人并未实施侵占行为,或其行为并不构成侵占罪。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将受到刑事处罚。辩护人在进行辩护时,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

职务侵占罪怎么辨护可无罪 (四)

最佳答案职务侵占罪进行无罪辩护的要点如下:

被告不具有主观要件:

无罪辩护策略: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具有主观直接故意,即他们没有故意非法占有公司财物的意图。这可能需要通过证据展示被告的行为是出于误解、疏忽或其他非故意原因。

被告不是犯罪主体:

无罪辩护策略:证明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属于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要件,即他们不具备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的身份或条件。这可能涉及对被告职务范围、职责权限的详细审查。

被告犯罪行为不足:

无罪辩护策略:当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或证据链条脱节时,应进行无罪辩护。这意味着需要质疑现有证据的充分性、真实性和关联性,以证明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成立。

办案机关程序违法:

无罪辩护策略:如果办案机关在收集证据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如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等,可以通过建议排除非法证据的方式,使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从而达不到认定职务侵占罪的证据认定标准。这要求辩护律师仔细审查证据的收集过程,并依法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一条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这一规定为无罪辩护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紫律云网关于职务侵占罪如何辩护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