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行业有句话,拿着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会计人员一旦入职,就跟老板成了拴在一条绳上的蚂蚱。在同一个利益链上,虽然大河有水小河不一定能流,但是小河必须听大河的,他叫你流你才能流。老板开公司是为了追求利润,没有几个愿意多交税的,这个任务理所当然的落在会计人的头上。有法律意识的会让你最大程度上合理避税,层次低的直接让你做假账偷税漏税。这是两个概念。合理避税重在合理合法,所以还是要交税,只是避免多交重复交;做假账是违法的。然而多数情况下会计人还是知法犯法,毕竟拿人的手软,老板给你开工资就得听人家的,否则饭碗不保,搞不好还会被穿小鞋。辞职走人吧,你掌握了人家偷税漏税的一手证据,彼此都难心安理得。事实上老板跟会计都默认帐要做两套,法网恢恢怎么会发现我这条不起眼的小鱼儿,却往往忽视了后半句“疏而不漏”。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谁都不可能侥幸一辈子,这不,直播薇娅就迫不及待的翻车了。
说起薇娅,国人没几个不知道的。然而我还真没进过她的直播间。不为别的,会计人的直觉,这个行业有问题。通过链接卖货,交易额谁来监控?商品是否有正规发票?是否每单提成都有数据可查?主播收入是否全部作为缴税基数?显然,很难监控。更不要说商品的质量问题,后续服务了。会计人最朴素的自觉:凡是不交税的商业行为,都是不合法的。既然知道他不合法,就应该避而远之。显然,避而远之的人不多,更多的人沉迷在直播间里,更多的人前赴后继的加入直播行业,因为这个行业利润空间太大了。有多大呢?看薇娅就知道了。三年时间,累计偷税漏税金额6.43亿元,这个税是哪个税种,税率多少,她的实际收入是多少?不敢细算。有网友说的好,全家从猴开始干到现在,也挣不了这个数。而薇娅仅仅用三年时间就做到了,不得不说互联网时代奇迹无处不在,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别人做不到。
作为成天跟钱和数字打交道的基础会计人,我不够格交个人所得税——收入不达标。我无法理解薇娅那么高的收入为什么还要铤而走险,没办法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正当我想要找一个答案时,薇娅的老公兼老板给我抛出了答案:财务团队的操作。我双肩顿时一沉:好大的锅!记得刚入行时老师说:历来发生重大经济案件,做账的会计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除非你有证据是受人胁迫危及人身安全不得不做假账,否则,老板进去转一圈,说,我不懂财务,罚点钱出来了;你进去就别想出来了。这个问题有法可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偷税漏税财务人员处罚制度:
一、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罚金 。
二、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看明白了吗?即使老板不甩锅,有重大经济问题的单位的财务人员都脱不了关系,尤其是基层会计人,作为凭证票据的直接经手人、制作人,无论如何都脱不了关系,轻则罚款,重则坐牢,丢饭碗是肯定的事。为了那点白菜价的工资,做这卖白粉的工作,伤害国家利益,断送个人前程,划算吗?奉劝各位同行,工作再难找也不要与狼共舞,为捡几片烂白菜叶子,里子面子都丢了。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为什么主要手段,关系到国计民生。最后提醒各纳税人依法缴税,莫要为眼前利益铤而走险,否则必将付出惨痛代价。
明白薇娅翻车了,会计人再次成为背锅侠的一些要点,希望可以给你的生活带来些许便利,如果想要了解其他内容,欢迎点击集么律网的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