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6个条件是哪些 (一)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6个条件是哪些

最佳答案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6个条件是: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直接利害关系;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费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包括哪些 (二)

最佳答案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条件包括:

1. 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2. 申请人和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

3. 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 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 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6. 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在提交劳动仲裁申请时,申请人应确保具备主体资格,且与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同时,需确认争议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和管辖权限内,并且仲裁申请在法定时效内提交。所有相关材料都应符合规定要求,否则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 (三)

最佳答案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六个条件如下:

1、申请人无主体资格。若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通知,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将审查申请人是否确实不具备主体资格,若是,将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这指的是申请人既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亦非涉及争议的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

3、争议内容不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之内。

4、争议不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

5、仲裁申请已超出法律规定的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这与诉讼有所不同,诉讼时效过期后,法院通常仍会受理,当事人仍保有起诉权;而仲裁时效过期,劳动仲裁委员会通常会裁定不予受理。

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未达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可因当事人主张权利、请求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当事人不能在规定时效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当中止原因消除后,仲裁时效继续计算。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如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后,应在一年内提出申请。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紫律云网希望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6个条件是哪些,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