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同事吃饭时又聊起了加班的事,越说越堵得慌。明知道996是违反劳动法的——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这些条文写得清清楚楚,可身边的公司几乎都在明目张胆地搞996,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同事小王叹了口气说,他们部门上个月有人想举报,结果刚收集好证据,就被领导找去“谈心”,话里话外都是“现在工作不好找,别太较真”。最后那人怕丢工作,只能不了了之。这让我想起之前看到的新闻,有些地方的劳动监察部门接到举报后,也就是发个通知让企业整改,真正严惩的案例少得可怜。违法成本这么低,企业自然有恃无恐。
更让人无奈的是求职者的处境。现在就业市场竞争多激烈啊,尤其是热门行业,一个岗位能收到上百份简历。企业明着说“能接受996是基本要求”,你不接受?有的是人愿意来。像我表弟去年找工作,面试时HR直接问“能不能接受大小周 晚上加班到9点”,他犹豫了一下,那岗位当场就给了别人。对于普通打工人来说,保住工作就已经要拼尽全力,哪还有底气去和公司硬刚呢?
还有些企业的“小聪明”也让人头疼。他们从不明着规定996,而是用“自愿加班”“绩效考核”来绑架员工。比如下班前突然布置一堆任务,完不成就扣绩效;或者把考勤和晋升挂钩,谁加班少谁就“态度不积极”。这种隐性的压迫,比明文规定更让人无力,就算想维权,都很难拿出实实在在的证据。
说到底,还是违法成本太低,而劳动者的维权成本太高。企业不怕罚,员工却怕丢工作、怕耗不起时间精力。希望有一天,劳动法能真正长出“牙齿”,让那些肆无忌惮搞996的企业付出代价,也让我们这些打工人能有喘口气的空间吧。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工作996是什么意思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集么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