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新闻网讯 (记者商萍萍 通讯员贾莹 李明)昨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动产抵押登记工作信息化、规范化、便利化,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开发建设了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并决定自12月28日起在全国上线运行。届时,我市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可直接通过互联网办理,实现在线申请、审核、公示、查询一网通办。

抵押人住所地工商和市场监管机关登录工商专网,对办理人提交的相关信息按照《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要求进行审核,审核结果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办理人。审核通过后,办理人可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加盖公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等文书。审核通过后的登记信息,次日即在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同步进行公示。同时,现场登记依然保留,办理人仍可选择到登记机关现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各类业务,动产抵押登记线上、线下办理同效。2018年12月27日前已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办理人申请变更、注销、撤销等业务依然通过原有登记方式办理。

据悉,动产抵押是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在有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以现有的或者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半成品作为抵押物从而获取资金的一种渠道。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对债权人是一种有效的保护措施,抵押物经登记后,债权人获得优先受偿权,可以善意对抗第三人,从而有效保障各方权益。今年以来,全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立足职能,引导企业以资产换资金,激发民间金融活力,有效解决企业在新旧动能转换中的融资难题,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890件,助企业融资180余亿元,为企业新旧动能转换提供了有力支撑,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更多活力。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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