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创新主体和人民群众,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从市市民热线平台知识产权全量数据中选取高频问题制定“高频事项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知识产权相关高频事项办理要求,支撑知识产权领域“接诉即办”工作,推动“未诉先办”。
专利开放许可是指专利权人自愿以书面方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声明愿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并明确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标准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公告,实行开放许可。
1
办理条件
实行开放许可的专利应当是已经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公告且处于有效状态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
2
材料要求
办理专利开放许可业务时,原则上应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上填报专利开放许可声明相关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所需材料通常包括:1、专利开放许可声明2、全体专利权人同意实行开放许可的书面声明及其身份证明材料3、关于许可使用费计算依据和方式的简要说明等。如果拟实行开放许可的专利为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时,需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如果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开放许可声明手续时,需提交办理开放许可声明业务委托书。
3
办理方式
申请人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通过“专利事务服务-专利合同审查”模块,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
4
办理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
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虽然生活经常设置难关给我们,但是让人生不都是这样嘛?一级级的打怪升级,你现在所面临的就是你要打的怪兽,等你打赢,你就升级了。所以遇到问题不要气馁。如需了解更多专利评估的信息,欢迎点击集么律网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