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关于农转非之后的土地使用权还有吗?
- 2、农转非土地还能延包么
- 3、农转非户口可以分田吗?
- 4、农转非但户口还在村里,还是村里的人吗,是集体成员吗
- 5、农转非后农村土地怎么办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关于农转非之后的土地使用权还有吗? (一)

答关于农转非之后的土地使用权肯定是没有了,对于土地只有农村户口的人才有;土地使用权就只有拥有土地的人才可以拥有,而且此土地公民就只有使用权,但对于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一、关于农转非之后的土地使用权还有吗?
关于农转非之后的土地使用权是没有的;户口由农业户口转成了非农业户口,就不能有土拥有土地了。因为土地只有农村户口的人才可以拥有。
1、转为非农户口,如果迁到设区市居住,村委会有权收回承包地。
2、如果不是情况,可以继续耕种到承包期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二、土地使用权不可以转让吗?
首先要明白我国的土地基本制度:我国的土地归国家所有或归集体所有;个人或单位无权获得土地所有权;个人或单位征用土地取得的是土地使用权。
因此,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但是如果是房屋,则是房屋的(所有权)可以依法转让,但目前只有70年期限。
土地使用权转让,一般经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基本规则如下。
1.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的管辖。它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的管辖相同。
2.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应提交的材料。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除提交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相同的材料外,还有以下几种:
(1)关于转让人已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证明文件;
(2)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正本;
(3)土地使用权证件及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正本。
3.对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的审查。公证处应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1)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属实、有效。
(2)当事人的办证目的。
(3)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合同内容应包括:
①当事人双方的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的;
②转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依据与方式;
③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依据与方式;
④被转让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和其他地上物、附着物;
⑤地上物及其他附着物是否转让的规定;
⑥转让期限;
⑦转让金数额及支付的币种、方式、时间;
⑧违约责任;⑨其他事项。
(4)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地块、条件、用途及期限,是否与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相符。转让活动不对国家土地所有权产生任何影响。
(5)转让方是否已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和利用土地。依各国通例,转让方须在对土地进行一定开发之后,才能转让其权利。中国法律亦严厉禁止炒买炒卖土地的合同。
(6)转让价格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应与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联系,做出调整。中国法律规定,国家在土地使用权买卖交易中有先买权。国家的优先购买权为一项法定权利,不依当事人约定,当事人也不能以约定加以剥夺。这项权利适用于一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买卖。
(7)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即报经土地管理部门、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8)登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为不动产物权的变更,须办理登记手续。
(9)被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有无出租情况。承租人具有物权性质的租赁权。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可以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依出售、交换、赠与、继承方式),但这一行为不能消灭租赁权,承租人仍可对新的土地使用权享有者主张租赁权。同时,承租人还有先买权,即土地使用权享有者将土地使用权出售时,承租具有在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10)土地使用权有无抵押情况。中国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抵押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随之抵押。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只能抵押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的余期使用权。如果转让方已将土地使用权抵押,则抵押权人具有优先权。
综合上面所说的,农转非就不会再拥有土地,那么就不会再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对于土地只有拥有农村户口的人才有,所以,在农转非时就需要咨询清楚,同时之前该享受到的待遇也是没有的,所以,不同的情形所拥有的权利就会不一样。
农转非土地还能延包么 (二)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承包地。这意味着,一旦土地被承包出去,除非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或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否则发包方不得在承包期内单方面收回承包地。
针对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情况,该法律条款明确,应当尊重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这意味着,即使承包方家庭因工作、学习等原因迁入小城镇,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仍然受到法律保护,可以选择继续保留或进行流转。
然而,如果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则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这一规定旨在维护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确保农村土地能够得到有效管理和利用。
此外,对于家庭单个人口转成非农业人口的情况,如正在大中专院校上学的学生以及毕业后暂时未安排工作的学生,村里同样不能收回其承包地。这一规定体现了对教育和就业的支持,保障了这些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通过一系列具体条款,明确规定了承包期内土地的处理方式,旨在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农转非户口可以分田吗? (三)
答农转非户口后,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再分田。
农转非指的是农村户口转为非农户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基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农转非后,由于户口性质的改变,原则上就失去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也就不能再享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分田。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某些地区可能会允许因政策原因(如考上大学)农转非的人员,在毕业后未在其他地方取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或享受社会福利保障的情况下,迁回原籍并继续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这并非全国统一政策,具体还需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此外,对于农转非前已经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承包关系仍然有效,那么即使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也仍然可以继续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直到承包期满。但在这期间,不能再次申请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总的来说,农转非后是否可以分田,取决于具体情况和当地政策。如有相关需求,建议咨询当地户籍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
农转非但户口还在村里,还是村里的人吗,是集体成员吗 (四)
答农转非政策下,部分民众户口迁移,却依旧能享受农村土地使用权,此现象引人关注。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此有所规定,指出在承包期限内,符合条件的“农转非”户口,仍可继续使用农村土地。
然而,若“农转非”后,村集体已进行土地经营权重新分配,将不再享有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具体而言,五条法律条款保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规定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体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或非法限制其权利。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若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应按其意愿保留土地承包权或进行土地流转。若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则应将承包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
当承包方不交回承包地或发包方依法收回时,有权获得对土地投入提高生产能力的相应补偿。这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农民权益的保护,确保其土地权益不受侵害。
与此同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对普通成员与特殊成员进行了界定。普通成员享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完整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是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办法中普通成员的定义与其他法律法规中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定义相一致。
特殊成员则拥有土地共有权、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完整权利,且承担相应义务。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的条件包括:由普通成员繁衍并在集体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形成法定初次婚姻关系者、父母或一方为普通成员资格的子女、通过合法程序收养的子女以及因政策性迁入或经法定程序加入的人员。
综上所述,农转非政策下,户口迁移的民众在一定条件下仍能保持农村土地使用权,同时,我国法律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进行了明确保护,确保了农民土地权益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农转非后农村土地怎么办 (五)
答农转非后农村土地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一、保持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考虑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重要权益之一,即便身份转变为城镇居民,这一权益依然受到法律保护。农民可以选择将土地流转给有需求的企业或个人,通过租赁、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这种方式不仅能让土地继续发挥经济效益,还能为农民带来稳定的收益。
二、鼓励发展特色农业和乡村旅游
利用现有的土地资源,农民可以参与或主导特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的发展。例如,打造生态农场、民宿等,这些项目不仅能促进就业,还能带动地方经济的繁荣。这种方式不仅保留了土地的农业用途,还实现了土地的多元化利用。
三、建立健全土地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土地处理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政府应建立健全的土地管理制度。这包括明确土地的权属划分,规范土地流转的交易流程,以及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防止土地被非法占用或滥用。通过这些措施,可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综上所述,农转非后农村土地的处理方式多种多样,关键在于如何合理规划、利用和管理土地资源,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协调发展。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紫律云网关于农转非土地必须收回吗就整理到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