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类案件中的行刑衔接问题。张某因商标侵权被市监局调查了,以为只是行政处罚,最多罚点钱,但没过多久,就被公安机关请去喝茶了,案件也从行政案件被转为了刑事案件。相反,李某因假冒注册商标类犯罪被刑事拘留在看守所,那么他的案件能否因为不构成刑事犯罪,从而转为行政案件,只是罚点款,人身得以恢复自由呢?
可以说,涉嫌假冒注册商标,行政案件有可能转为刑事案件,或者本来是刑事案件的,有可能转为行政案件。在我们办理的几个假冒注册商标案件当中,最终因为检察院不起诉,公安撤案,最终案件挪给了行政机关,仅是作了行政处罚。同时,我们也代理过被害人一方,提起刑事控告,也顺利说服行政机关将案件移送给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顺利地将侵权人送进去。
行刑衔接,指的是行政与刑事之间的衔接,包括正向衔接,也包括反向衔接,在假冒注册商标类犯罪中,正向衔接不是个新话题了,行政机关将案件移送给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非常多。如今,在顶层设计上,更强调反向衔接,最近一两年,很多地方的办案机关在开会讨论,要做好知识产权侵权的反向行刑衔接,对于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作无罪处理,但确实有侵权行为,可移交给行政机关,作行政处罚。所以啊,在刑事政策上,对部分犯罪嫌疑人来说,是友好的,无罪结果的可能性变高了,行政处罚至少不用背刑事责任,能够重获自由。
之前在我录制的视频中就讲过,对于被害人而言,他有三种救济自己权利的的方式,分别是民事起诉、行政举报,以及刑事控告。刑事立案的要求是最高的,并不是每一起商标侵权案件,都能视为刑事犯罪。可是,实务当中,存在着不少这种以刑事手段打击行政违法的案件,真的有很多案件是不构成刑事犯罪的。我们团队这几年接触到很多奇奇怪怪的案件,在我们看来,远没达到构罪,但却被刑事拘留了,当事人觉得自己蛮冤。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了,原因也很简单,知识犯罪与其他刑事犯罪有所不同,它需要判断被害人的权利基础,而判断权利基础就不只是要求办案人员熟悉刑法与证据法了,还得懂得知识产权法,以及鉴定的问题。显然,有些人知识储备没那么丰富,接触的类似案件也比较少。所以,在判断时就容易出错。现在,不少办案人员都在加强学习,刑事政策上又强调反向衔接,我看,未来还是有不少案件能够顺利出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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