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地农民,你了解多少?

失地农民是由传统农民转变而来的。传统农民是指农村居住生活,从事农业生产且收入来源于农业的群体,他们世代以农为生,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改革开放前我国的农民是在制度身份、职业、收入来源、居住空间方面都有“农”的特征的人。演变至今,农民在我国主要泛指具有农村户籍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公民。当前我国农民大致分为纯农民、一兼农民、二兼农民、纯非农民四种类型。其中纯农民是指完全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一兼农民是经济收入主要依靠农业,非农业收入为补充;二兼农民是经济收入主要依靠非农业,农业收入为补充;纯非农民指完全脱离农业生产经营,专门从事非农产业。

失地农民是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一个新词,指农民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农业用地转为非农业用地,失去部分或全部土地所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的农民;人均占有耕地达不到0.3亩,无法依靠剩余的土地继续从事农业生产并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存与未来发展;他们没有从心理和行动上完全接受失地;其最鲜明的特征是被动城镇化。

我国经济学家刘易斯认为,一个地区经济是否发展的重要标志就是人口是否向城镇转移?城镇化率是否提高?没有一个地区在不占用土地、不增加城镇人口的基础上推进工业化的发展而实现现代化,失地农民的产生是我国实现民族复兴道路上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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