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农村土地仲裁法的颁布与实施
- 二、农村土地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 三、农村土地仲裁的程序与原则
- 四、农村土地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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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仲裁法-农村土地仲裁法

导语:在中国广袤的农村大地上,土地不仅是农民生活的根基,也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然而,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加速,各类土地纠纷也随之增多。为了公正、及时解决这些纠纷,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简称农村土地仲裁法)应运而生。本文将深入探讨农村土地仲裁法的相关内容,以期为广大农民朋友提供法律指引。
一、农村土地仲裁法的颁布与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09年6月27日通过,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的颁布实施,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和仲裁提供了法律依据,有效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农村土地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农村土地仲裁法主要适用于以下六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 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 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
- 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 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需要注意的是,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三、农村土地仲裁的程序与原则
农村土地仲裁法规定,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时,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和调解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根据事实,符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的原则。
四、农村土地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与
-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章 调解
- 2、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能否申请仲裁
-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内容是什么?有没有网友晓得?
-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规定
-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土地仲裁法-农村土地仲裁法的相关问答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章 调解 (一)
贡献者回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章关于调解的主要内容如下:
调解申请记录:无论是书面还是口头申请,村民委员会和乡人民政府都会记录下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纠纷内容、理由和时间,确保调解程序的公正性。
调解过程: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会耐心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观点,并讲解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以疏导的方式帮助双方达成共识。
调解协议书的制作与生效:达成一致后,调解协议书需要由双方当事人亲自签名确认,并加盖调解员和调解组织的印章,这标志着协议的正式生效。
仲裁庭的调解与裁决:仲裁庭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同样会采用调解方式。调解达成一致的,将制作调解书;未达成一致的,则会进行裁决。调解书详细记录仲裁请求和双方协议的结果,由仲裁员签字并盖章后送达给双方当事人。调解书一经双方签收,即具有法律效力;在签收前如果有人反悔,仲裁庭会迅速作出裁决。
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能否申请仲裁 (二)
贡献者回答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可以申请仲裁。具体说明如下:
仲裁作为一种解决方式: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来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属于此类纠纷,因此可以申请仲裁。仲裁前的其他解决途径:在申请仲裁之前,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等调解。如果和解或调解不成,或者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则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的时效与条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一定条件,包括申请人与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内容是什么?有没有网友晓得? (三)
贡献者回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
立法目的: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适用范围: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当事人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适用本法。具体纠纷类型包括确认土地承包关系、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回/调整承包土地、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等。
二、仲裁原则与机构
仲裁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应当坚持公开、公正、高效、便捷的原则,以事实为依照,尊重社会公德。仲裁机构:县级人民政府依照当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实际情况组织成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由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代表、有关人民团体代表、农民代表以及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三、仲裁员与仲裁程序
仲裁员聘任: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聘任公道正派的人员为仲裁员,并定期组织仲裁员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等相关法律和政策培训。仲裁程序:包括申请与受理、仲裁庭组成、回避、调查取证、先行裁定、调解与开庭等程序。申请与受理:申请人需提交仲裁申请书,载明相关信息和证据,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受理审查。仲裁庭组成: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可以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或由仲裁委员会指定。回避:仲裁庭组成人员有特定情形时,应当自行回避或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调查取证与先行裁定:仲裁庭可以调查取证,并可以决定委托鉴定机构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纠纷,可以先行裁定维持现状等。调解与开庭:仲裁庭认为案件事实基本清楚的,可以先行调解;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开庭应当公开,但涉及特定情形除外。
四、仲裁裁决与执行
裁决:仲裁庭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裁决。执行: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其他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的指导,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依法开展工作。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内容仅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的主要框架和要点,具体细节和规定请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原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规定 (四)
贡献者回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规定
一、明确答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是为了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纠纷而制定的法律法规。该法规定了调解仲裁的基本原则、组织机构、程序规则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
二、详细解释
1. 目的与原则:该法的首要目的是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在调解仲裁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组织机构:法律规定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和仲裁工作。这两个机构独立于行政机关,具有较强的中立性和公正性。
3. 程序规则:当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或仲裁的方式解决。调解是自愿的,如果调解不成功或一方不愿调解,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程序包括申请、受理、仲裁庭组成、审理、裁决等环节,保证了纠纷解决的规范化。
4. 法律责任:该法还明确了各方的法律责任,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权利与义务、发包方的责任、调解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的职责等。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总结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是一部重要的农村土地管理法律,它为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程序保障,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过这一法律的实施,可以更好地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五)
贡献者回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三章“仲裁”的主要内容如下:
仲裁委员会的设立与组成:
设立地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可在县、不设区的市或设区的市设立,由当地政府指导。日常工作:其日常工作由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负责。组成人员:仲裁委员会由政府代表、人民团体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代表及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农民和专业人员比例不得低于半数。
仲裁委员会的职责:
聘任与解聘:负责聘任和解聘仲裁员。受理申请:受理仲裁申请。监督活动:监督仲裁活动。
仲裁员的聘任条件:
经验要求:具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经验、法律或调解工作经历。威信与知识:在当地有威信并熟悉相关法律和政策。培训与处罚:仲裁员需接受法律和政策培训,违反规定的将受到相应处罚。
申请和受理仲裁的程序:
申请时效:纠纷申请仲裁需在两年内提出。申请人资格:申请人需与纠纷有直接利益关系,并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具体请求。申请书内容:申请书应详细列出相关信息并提供证据。审查与通知: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将受理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仲裁庭的组成与仲裁过程:
仲裁庭成员: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其中首席仲裁员由双方共同选定。仲裁过程:仲裁过程公开但可能涉及隐私。双方有权提出回避申请,仲裁庭应尽快作出决定。仲裁庭在开庭前通知当事人,给予陈述、质证和辩论机会。裁决书内容:裁决书将写明争议结果和起诉权利。
裁决后的处理:
起诉权利:当事人有权在规定期限内起诉,逾期则裁决生效。执行申请:对于未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可申请法院执行。
仲裁程序时限:完成时限:整个仲裁程序应在六十日内完成,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九十日。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紫律云网关于土地仲裁法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