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离婚后,女方是否应该支付抚养费,特别是女方不直接抚养孩子的时候,在老家,在我妈的“道德观”里,是绝对不应该再支付抚养费的,毕竟孩子生了,给男方了,为什么还要支付抚养费呢?
这是没有任何道理的。
但,我妈的“朴素”观念是错的。
在离婚案件中,女方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取决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女方的经济能力,与性别无关。根据《民法典》第1085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承担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费一般包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支出。如果不单独列出各个分项,原则上支付的抚养费包含所有项目,因此,在协议离婚时,或者诉讼离婚调解时,一般建议当事人,将上述抚养费的分项单独列出,单独计算,声明抚养费多少,教育费多少,如何承担,出现报班等如何决定等,涉及到大额医疗费时,双方如何承担。只有分项分别列明的时候,一旦出现相应状况,要求对方承担时,法院一般都会支持。如果只是总体概括的约定抚养费数额,可能无法再单独要求对方承担,特别是辅导班,毕竟不是必要支出。
因此,如果通过诉讼解决离婚问题,由法院判决离婚,只要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无论男女,都要支付抚养费,毕竟这是作为父母的责任,不是给对方的费用。
但这是法律规定,但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或者在诉讼离婚时,双方调解,在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约定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不承担抚养费。
因为是双方自愿达成的约定,在一般情况下,法律也不会主动强力介入,要求对方必须承担抚养费。但这种情况的约定,有一个基本前提,就是不能影响孩子的基本权益,也就是说,虽然是双方自愿达成,并不是百分百能够实现,一旦孩子的权益无法保证,比如抚养孩子的一方,经济条件恶化,孩子的基本生活都无法保障,该约定就无效,孩子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要求,或者直接提起诉讼,要求不承担抚养费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如果只是因为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事后反悔,感觉对自己不公平,想变更;或者为了离婚,以不要抚养费为诱饵,争取孩子抚养权,离婚后再反悔等等情况,法院一般不予支持。毕竟基本的诚信原则还是要遵守,况且离婚,不仅仅是抚养费这一项,还包括身份关系的解除,是一揽子事情的综合处理。
#临沂律师尤达##临沂离婚律师##临沂律师##尤达律师#
虽然生活经常设置难关给我们,但是让人生不都是这样嘛?一级级的打怪升级,你现在所面临的就是你要打的怪兽,等你打赢,你就升级了。所以遇到问题不要气馁。如需了解更多离婚女方带着两个孩子男方给多少抚养费的信息,欢迎点击集么律网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