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82条—劳动合同法82条规定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82条—劳动合同法82条规定内容

###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详解: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一、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基本内容

规定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也需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责任

此条款旨在明确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通过设定双倍工资的惩罚性赔偿,促使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后果

双倍工资支付

根据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若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需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止,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这一规定旨在惩罚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并鼓励其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

对于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即用人单位应自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直至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止。这一规定有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保障劳动者的长期稳定就业权利。

三、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司法实践

裁判观点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适用存在一些争议。例如,对于二倍工资的性质认定,有观点认为其属于劳动报酬,不受一般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限制;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其属于惩处性赔偿,应受仲裁时效的限制。此外,对于用工超过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司法实践中通常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再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作用

劳动行政部门在监督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接到劳动者投诉后,劳动行政部门会进行调查取证,若发现用人单位存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等违法行为,将责令其改正,并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这有助于确保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义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总结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条。通过明确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促使其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从而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在司法实践中,尽管存在一些争议,但总体而言,该条款的适用有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健康发展。同时,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作用也不容忽视,其通过严格的执法和监督,确保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义务,为劳动者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劳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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