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遭侵权,如何赔偿损失?

商标是用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 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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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遭侵权,如何赔偿损失?

何天翔律师解答: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商标遭侵权,赔偿损失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实际损失赔偿:若能证明因侵权导致的销售额减少、利润下降等实际损失,侵权人应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例如,企业因商标侵权产品冲击,某款产品月销售额从100万元降至60万元,损失的40万元可要求侵权人赔偿。

侵权获利赔偿:当实际损失难以确定时,可按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赔偿。比如侵权人销售侵权产品获利50万元,就需以此金额赔偿。

法定赔偿:若实际损失和侵权获利均难以确定,法院会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0万元以下的赔偿。法院会综合考虑商标知名度、侵权持续时间、侵权范围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

何天翔律师补充: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三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入商业渠道。

何天翔律师

毕业于湖北大学法学院,拥有法学和心理学双学位。曾任职于国有银行法务部门,现执业于湖北忠三(襄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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